日前,接《安徽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表彰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皖教语〔2018〕02号),我校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何文同志荣获“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陈刚/审 柏耀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