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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2018—2019学年教学实验实习资料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者:国资处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7-3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医学院2018—2019学年教学实验实习资料项目                      

项目编号:AZ-2018-SC-Z-06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7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2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蚌埠粮苑印刷厂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凤阳东路76号J83号                                    

成交金额:1256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董宜良(评委主任)、康淑艳、程诚、范士勇、杨彬(业主评委)

采购人名称: 蚌埠医学院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联系人: 金老师

联系方式:0552-3175462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2-3092297

公告期限: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25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6楼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309229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医学院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