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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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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103001
标    题 关于校园牌
姓    名 李*
性    别
手    机 177****2168
邮    箱 3********3@qq.com
身份证号 3413**********4513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1月3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校长:
您好!
我是2024级的一名学生,非常感谢学校提供“我给书记校长捎句话”这个沟通交流的平台,让我们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近期学校在办理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证一事上,我和同学们有些疑惑,特向您咨询。
在校园里,电动自行车为我们的日常出行提供了很大便利。许多同学的电动自行车是从学长学姐那里购买的二手车,购买时学长学姐并未提供行驶证,我们也不清楚后续该如何补办。据我们了解,之前学校第一批办理校园牌的时候,并没有要求提供行驶证,可如今到了我们这一批,却突然需要出示行驶证才能办理通行证,这让大家有些不知所措。
我们深知学校的每一项规定都是出于多方面的考量,无论是为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还是保障师生的安全。但对于我们面临的这种前后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希望学校能够给予更明确的解释,告知我们像这种购买二手电动车没有行驶证的同学,应该怎样来办理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证。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信件,期待学校能给我们一个清晰的答复,让我们能安心、合规地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自行车。
祝学校发展越来越好!
李尚
2025年1月3日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学校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学校电动自行车剧增,目前校园内电动自行车3000多辆,乱停乱放、堵占消防通道、违规充电、违章骑行现象严重,校内外已经发生多起交通安全事故,给学校交通、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要求,学校于2024年9月23日出台《蚌埠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4〕134号)和《蚌埠医科大学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校综治〔2024〕22号)两份文件,其中文件明确规定,2024年9月-12月为过渡阶段,过渡阶段临时牌照无需行车证可申请校园通行牌,无牌车辆不得申请。2025年1月1日以后,所有车辆需达到国家标准,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行车证方可申请校园牌。
         二手电动自行车电瓶老化,反复使用极易引起火灾,校园内车辆众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你和其他同学的安全,希望你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将车辆妥善安排,如确需使用电动自行车,请在正规厂商购买达国标车辆,通过皖事通APP申请电动自行车牌后,到校保卫处办理校园牌照即可。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学校保卫处联系,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52-3175417。

                                   蚌埠医科大学
                                  2025年1月6日

处理对象 书记校长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