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档案馆(校史馆)是学校直属机构,主要承担学校图书文献、情报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管与服务利用工作,负责学校档案管理、校史研究、校史展览及文化育人等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2.贯彻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有关图书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完善学校图书和档案相关规章制度,规划图书和档案工作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学科服务、情报服务工作,统筹学校重点学科数据管理,协调各类成果统计审核。
5.负责图书馆流通阅览、参考咨询和资源传送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
6.收集、征集、整理、鉴定、保管学校各类档案、史料及有关资料。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将审核、整理后的学生档案移交本馆保存。每年由本馆指定一段时间供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对学生档案进行调整。毕业前,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收集整理学生在校档案,本馆牵头进行数字化,再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寄送毕业生档案。
7.负责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电子资源等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加工整序及管理维护。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对征集、收集的各类档案进行数字化。
8.开发档案和校史资源,编研相关资料。充分发挥档案、校史和图书馆育人功能以及教科研辅助功能。
9.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对学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师生信息、档案素养。对学校及附属医院档案工作进行指导。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科
1.全校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胶片等)、实物档案(包括字画、奖牌等),以及各类校史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归档及利用工作;
2.全校专兼职档案员业务指导与培训,档案工作监督、检查、考核;
3.档案、校史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各项制度建设;
4.档案馆(校史馆)日常综合性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编研科
1.档案信息化建设、网站建设,管理软件维护和使用培训;
2.整理、研究、出版馆藏档案和校史资料;
3.开展校史与文化传播工作,策划、组织档案和校史专题展览,对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红色记忆、校史校情教育;
4.校史馆日常管理和接待任务;
5.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