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实物档案资料,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报送档案资料和实物声像档案。
报送档案的内容:
1.能够反映我院各个历史时期特征的个人或集体的照片、图片、文件、报刊、书籍等;
2.在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等方面获得的省部级(含)以上的奖牌、奖杯、奖状、锦旗和证书等;
3.主编的有重大影响教材、论著和兄弟院校赠送的纪念品及其他各类有价值的物品;
4.建校初期专家从上海第二医学院带来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和实物档案。
上述所有档案资料和实物档案将由档案馆开具收条并妥善保管。
此通知长期有效, 特此通知。
蚌埠医科大学档案馆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