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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蚌埠医科大学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的通知
    发布者:   日期:2025-03-1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档案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要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蚌埠医科大学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单位按要求确定、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名单。

    一、工作职责

    (一)档案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兼职档案员的岗位职责;

    2.根据本单位立卷归档的工作量配备兼职档案员,保障兼职档案员完成档案工作必需的时间和条件,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兼职档案员将本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二)兼职档案员主要工作职责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完整、规范、按时完成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报送要求

    (一)报送人员

    1.档案工作负责人:明确1名单位负责人担任

    2.兼职档案员:结合实际,选配1-2名兼职档案员。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以上要求填写《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报送表》并签字盖章,于20253月2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档案馆(图书馆一楼阅档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09475443@qq.com。

    联系人:程蒙 王晓彦 电话:0552-3175019


    蚌埠医科大学档案馆

                                        2025年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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