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档案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是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蚌埠医科大学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单位按要求确定、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名单。
一、工作职责
(一)档案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兼职档案员的岗位职责;
2.根据本单位立卷归档的工作量配备兼职档案员,保障兼职档案员完成档案工作必需的时间和条件,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兼职档案员将本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二)兼职档案员主要工作职责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完整、规范、按时完成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人员
1.档案工作负责人:明确1名单位负责人担任;
2.兼职档案员:结合实际,选配1-2名兼职档案员。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以上要求填写《档案工作负责人、兼职档案员报送表》并签字盖章,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档案馆(图书馆一楼阅档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09475443@qq.com。
联系人:程蒙 王晓彦 电话:0552-3175019。
蚌埠医科大学档案馆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