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蚌埠医科大学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反映各部门工作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如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和实物等)材料。
2.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参照《蚌埠医科大学各单位(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025版)》(附件1)。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教学类档案:经系统整理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移交档案馆。
2.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档案在学生毕业后2个月内完成数字化扫描并归档。
3.科研、基建、仪器设备类等科技档案应在项目验收(竣工)后3个月内归档。
4.财会凭证类档案:由财务处保管3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归档。
5.声像档案:照片、光盘、录音录像等记录2024年度重要活动、会议等资料应与文书档案一并归档。
6.实物档案:单位获省部级以上的奖状、奖牌、奖杯、证书、锦旗等以及与外单位交流中获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应与文书档案一并归档。
7.全校性重大活动文件材料,在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档案馆。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杜绝使用复印件;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本校文件与文件签发单、定稿并存;正文与附件并存。
2.本校形成的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书写、打印、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字迹、印信等应清晰、完整;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处室函件需盖上本单位公章,领导签发的拟稿封面附在正文后面一并移交归档。
3.实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制归档。有纸质文件无电子文件的,按纸质文件归档;有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二者同时归档,并且确保在内容上保持一致。
4.实物档案要干净整洁,标明实物名称、获得时间和颁发(赠)单位或来源。
5.声像文件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注明责任者、形成时间、地点、内容等,符合图像清晰、音质良好的要求。照片以JPG、TIF 格式归档,音频以WAV、MP3格式归档,视频以MP4、MPG、FLV、AVI、MXF格式归档,毕业班学生合影照片应附对应位置的学生名单。
6.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涉及机构调整、撤并、新增的由合并或新产生的机构按职能分工的延续统一归档。
四、归档程序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兼职档案员即可对2024年度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文件材料要统一形成《归档文件目录》(附件2)和《档案移交目录》(附件3),打印成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两份,将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列清楚,要求《归档文件目录》和纸质归档材料顺序内容一致。
2.各兼职档案员提前与档案馆预约,将档案材料送交至档案馆(图书馆一楼阅档室),现场办理档案验收移交手续。交接双方根据《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移交目录》,当面检查、验收,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退回立卷部门重新整理后归档。
3.对于未按时归档的部门,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档案馆。对于归档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可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
五、联系方式
1.档案馆电话:0552-3175019
2.联系地址:学校图书馆一楼阅档室
附件:
1.《蚌埠医科大学各单位(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025版)》
2.《归档文件目录》
3.《档案移交目录》
蚌埠医科大学档案馆
2025年4月1日